國務院常務會議昨日召開,部署加大金融支持企業“走出去”力度,推動穩增長調結構促升級;決定進一步盤活財政存量資金,更好服務經濟社會發展;確定保障和改善殘疾人民生的措施,共享發展成果同奔小康生活。
  會議指出,中央和地方聯動,盤活各領域財政“沉睡”資金,服務經濟社會發展,是創新宏觀調控的重要內容。會議決定,按照新修訂的預算法,一是將2012年及以前年度各級一般公共預算、部門預算、專項轉移支付結轉資金,收回統籌使用。對政府性基金項目結轉資金規模較大的,調入一般公共預算統籌使用。盤活的資金重點投向民生改善、公共服務、基礎設施等領域。二是全面清理財政專戶,防止資金大量沉澱,各地一律不得新設專項支出財政專戶。嚴禁違規虛列支出,嚴控權責發生制核算範圍和規模。加強收入繳庫管理,確保非稅收入及時足額上繳財政。三是對預算周轉金和預算穩定調節基金規模占比設定上限,明年起不得在預算外新設償債準備金。在水利投資、義務教育、衛生、社保、環保等領域開展三年滾動預算試點,確保資金和項目對接。讓公帑有效服務公眾、造福人民。據新華社  (原標題:國務院:進一步盤活財政存量資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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